郑州市教育局等11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局、文物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河南省教育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郑州市教育局等11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郑州市文物局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郑州市应急管理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郑州市委员

2023年7月5日

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开展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基一〔2019〕13号)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等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落实“五育”并举,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

开展研学旅行,有助于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光荣革命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感受地域特色文化;有助于推动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有助于激发学生对党、国家、人民的热爱之情,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有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会动手动脑、生存生活、做人做事,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 工作目标

结合中原文化和郑州特色,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实践基地(营地);打造一批具有中原特色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培养一批志在研学、专业过硬、结构合理的研学旅行师资队伍;研发一套基层可推、一线可学、外地可鉴的精品研学旅行课程体系;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保障到位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郑州特色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三、 基本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

坚持教育为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自然性、生活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二)实践性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研学旅行要突出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三)安全性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研学旅行要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公益性原则

坚持公益属性,研学旅行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收入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切实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

(五)协同性原则

研学旅行是个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单位多,要统筹协作,分工负责,创新体制机制,形成合力,实现资源共享。

(六)规范性原则

研学旅行应做到全程公开、透明,不得发生任何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强化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研学旅行环境。

四、 主要任务

(一)建立运行管理机制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系列研学旅行规章制度,建立适合我市研学旅行活动需求的管理模式。采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自主开展等多种方式,精选研学旅行主题,打造精品线路,建立开放式、多元化的实践育人体系。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多方联动的协同机制,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综合统筹和科学管理。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局、文物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团委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协同配合,有效推进研学旅行工作顺利实施。

(二)建立综合保障机制

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加大经费投入,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

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引导各部门、社会组织共同承担教育职责,积极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明确安全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形成行之有效的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模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建立基地资源体系

充分挖掘具有郑州地域特色的资源优势,遵循教育规律,结合中小学生特点,强化实践体验内容,遴选建设一批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管理规范的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并以研学实践基地(营地)为支撑,整合周边资源,精心设计一批主题相对集中、交通相对便利、体验相对丰富的主题聚焦式研学线路和营地辐射式研学线路,最终形成可以满足广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需求的郑州市研学实践基地(营地)资源体系。

通过三年的努力,每个开发区、区、县(市)打造出若干个特色明显、课程丰富的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形成三条以上相对成熟的研学旅行路线;全市公布一批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和若干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研学旅行路线。

(四)建立课程管理体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联合基地(营地)和研学机构,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成就、国情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教育的重要载体,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加强研学旅行课程建设,逐步开发建设乡土乡情、县情市情、省情国情等不同层次,以及自然与文化、历史与地理、科技与人文、工业与农林、城市与乡村、传统与现代、参与与体验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实践活动课程体系,编写适合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专题读本。尽快出台《郑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课程规划方案》。

(五)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研究制定研学旅行工作的督导评价标准,定期开展研学旅行专项督导,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研学旅行评价机制,保障研学旅行健康有序发展。各开发区、区县(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将研学旅行作为常态化工作,积极有效推进;结合研学旅行工作的开展,将小学生研学旅行情况记入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将中学生研学旅行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社会实践”专项进行记录和评价。

五、 推进措施

(一)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

各开发区、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的指导和帮助。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情况和学校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做到有课时、有师资,最终形成校本研学旅行课程体系。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实施研学实践课程,要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在正常上课时间内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每学年安排一至两次研学旅行。一般安排小学四到六年级开展1-3天活动时间,初中七到八年级开展3-5天活动时间,高中一到二年级(含中等职业学校) 开展3-7天活动时间。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小学以县情市情为主、初中以市情省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各学校一般不组织境外研学旅行,确有需要的,须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规定进行。 

(二)加强研学实践基地(营地)的建设和管理

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文广旅、文物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根据研学旅行目标,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等,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并对基地(营地)实行定期评估验收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基地(营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以基地(营地)为依托,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充分挖掘特色资源,有针对性开发基地研学旅行特色课程,力争做到“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市教育局适时出台《郑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准入管理办法》。

(三)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探索制定本区域、本学校的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必须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方案(含应急预案和保单信息)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必须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信息化平台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开展研学旅行,必须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学校自主开展研学旅行,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和权利。学校直接开展的研学旅行费用,可以列入代收费项目。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要抓紧研究,适时出台《郑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企业(机构)准入管理办法》。

2023年,全市筛选确定3个开发区、区县(市)作为全域试点,其他开发区、区县(市)和市属学校分别确定5所以上学校同步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探索。2024年底以前,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在全市所有开发区、区县(市)全面铺开。 各开发区、区县(市)尽快出台本区域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方案。

(四)健全经费筹措措施

文广旅、文物等相关部门要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提供优质研学服务。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门票按规定实行全免,公益性博物馆、科技馆等按有关规定落实门票减免政策,其它场馆门票价格在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原则上要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同时提供优质服务。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收入家庭学生研学活动费用予以免除,由学校公用经费安排解决,其他学生研学旅行费用主要由家长承担。参与研学旅行活动的教师,在整个研学旅行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列支,不得列入学生研学旅行费用由家长均摊。学校教师组织研学旅行活动要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鼓励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交通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铁路部门可根据研学旅行需求,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

(五)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制定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做好自然灾害预判、预警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确保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六)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研学旅行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要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作为研学旅行活动负责人。各学校有计划地培养一批研学旅行专业教师,按照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规律,组织开展研学旅行的专业知识、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后期保障和突发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升指导学生学习体验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将研学旅行培训纳入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研学旅行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建立郑州市研学旅行专家库,开展研学旅行课题研究,参与开展研学实践课程优质课、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和研学承办机构评审,研究解决研学旅行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研究探索推进研学旅行工作的有效模式。

(七)推动研学旅行内涵发展

要注重研学旅行活动的内涵发展,定期组织研学旅行文化交流,巩固研学旅行成果。学校在组织研学旅行时,以启发、引导为主,给学生提供充裕的时间和空间。研学旅行活动结束后,学生将研学的问题和成果进行梳理、提炼,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汇报展示。学校可结合校园文化艺术节等项目,举办研学旅行的研究报告会、征文、摄影、绘画比赛等后续活动,巩固研学旅行成果。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级研学旅行试验区及先进城市研学旅行方面的学习交流,借鉴先进经验,并将成果结集推广,推动研学旅行工作深入开展。

六、 保障机制

(一)统筹协调,加强领导

成立郑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管理,结合实际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指导督办。

(二)强化督导,规范管理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研学旅行纳入专项督导范围,重点对研学旅行经费保障、基地(营地)建设、优惠政策、部门职能、规范管理等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查,确保研学旅行收到实效。

(三)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定期总结研学旅行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典型经验,在稳步推进工作的同时,充分挖掘和提炼一批先进典型,发挥试点区域和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政策的宣传力度,争取学校、师生和家长的广泛理解和支持,积极宣传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育人效果,及时宣传好典型、好主题、好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志愿者的作用,形成研学旅行工作的家校合力,借鉴先进经验,推动我市研学旅行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郑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