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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宁代表:建议高校与实务部门协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发布日期:2024-03-04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林焕新)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大学校长丁建宁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交建议。

丁建宁表示,高校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面对日趋扩大的区域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需求,应当充分发挥高校的学科与区位优势,充分整合资源,以涉外法治人才需求为导向,秉持协同育人理念,注重多元协作,建构跨学科融合、校内外协作、国内外联动的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机制,培养大批“立足区域、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复合型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服务对外交往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战略需要。

在丁建宁看来,当前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仍存在课程设计复合性不强、能力训练与社会需求脱节等诸多弊端。同时,涉外律师事务所、跨国公司等对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缺少政策支持,难以参与到相关人才培养中。高校与实务部门协同培养,不仅能够实现专业能力培养与思政教育有效融合,筑牢国际视野下的家国情怀,还能够打破人才培养体制壁垒,实现优质实践资源共享,让知识传授与实践教学有效衔接,切实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为此,丁建宁建议:

第一,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协同机制的顶层设计。明确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各自分工,对实际承担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高校和实务部门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建立以高校为主导、实务部门协同的育人模式,并由二者共同制定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

第二,建立高校与实务部门协同合作的常态培养机制。高校与实务部门协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常态化培养机制,应贯穿于涉外课程的共同开发、在校期间的全过程培养、培养方案的优化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共同建设、多元教学平台的共同打造、学科竞赛的共同助力等多个环节。

第三,推进高水平专项国际合作研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差别较大,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只能是培养通晓某一国家或区域法律的专门人才。建议在国家层面设立人才专项,分国别与区域建立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高水平国际合作项目,以任务化方式派出教师和学生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