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为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结合“双减”工作要求,经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从2月21日起,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经属地主管部门或指定单位对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坚持“属地管理、科学评估、分类施策、确保安全”的原则,确保严密组织、安全有序。
◆由属地科技、文广旅或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政部门登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成人类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其他部门审批或登记的培训机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需向属地政府汇报,由属地政府指定相应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已注销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复课;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要按照自查自纠、检查验收和反馈公布的程序,有序稳妥组织,合格一个,复课一个。通过检查验收、符合复课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在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反馈的《申请表》;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须对问题整改并再次提出检查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不符合复课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不允许恢复线下培训。
各开发区、区县(市)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在全面检查验收基础上,还需要重点查验校外培训机构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应急处置能力情况和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后,各开发区、区县(市)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要坚持“日巡查”制度,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安全工作及“双减”相关规定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严格按照《郑州市整治“地下”违规培训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将“地下”违规培训置于全民监管之下,清理整治、严厉打击隐形变异“地下”违规培训行为,消除疫情防控风险隐患。
郑州市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举报电话和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