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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通报5起违规培训典型案例
来源:新闻中心   2022-02-25

今年寒假期间,郑州市持续坚持校外培训机构高压治理态势,加大“地下”违规培训行为查处力度,现将查处的4起违规培训行为和1起违规广告宣传典型案例向社会予以通报,请广大学生和家长共同监督。

一、 巩义市查处一起“地下”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行为

2月7日上午,巩义市教育局联合属地紫荆街道办事处例行巡查时,发现1起违规开展学科类辅导行为。经查:该机构位于东方现代城小区1号楼1单元105室,现场发现1名教辅人员正在对9名小学生进行课业辅导,该辅导班无办学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教辅人员无教师资格证。

处理结果:1.巩义市教育局对参与违规培训的教辅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签订相关承诺书;2.登记参与培训的学生信息,责令辅导班负责人退还全部学费(截至2月14日,全部退还剩余课时费4200元);3.紫荆街道办事处现场取缔该违规培训机构,并根据调查结果对从业人员做进一步依法处理。

二、 管城区查处一起隐形变异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行为

2月7日,管城区教育局日常巡查中发现“巨公教育”培训机构假借“黄金记忆法”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经查:该机构位于紫荆山南路与陇海路交叉口方圆创世A座11层,无办学许可证,有营业执照,该机构登记信息中显示有工作人员3人、学生28人。现场发现1名工作人员、1名等待上课的学生以及自编涉及语文、地理、英语等学科类内容的教材。

处理结果:1.管城区教育局现场对该机构下发《停办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线下培训,约谈该机构负责人,退还学生缴纳费用(已与家长达成一致退费意见),并签订相关承诺书;2.管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机构经营情况进行查处,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处置违规经营问题;3.管城区陇海马路办事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持续跟踪;4.管城区教育局将该线索移交管城公安分局,对其依法依规进一步处理。

三、 中牟县查处一起违规培训行为

2月10日,中牟县教育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当当口才艺术中心”正在组织违规培训。经查:该机构位于中牟县府前街老检察院四楼,无办学许可证,有营业执照,现场发现机构注册名称(郑州铛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实际办学名称不一致,超审批范围经营,违反市疫情防控要求组织15名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2名从业人员均无教师资格证。

处理结果:1.中牟县教育局下发《关停通知书》,要求该机构立即停止线下培训活动;2.青年路街道办事处现场张贴封条,联系家长接走学生。2月15日已完成取缔工作并将门头广告拆除,截至2月21日,全部退还剩余课时费2160元;3.中牟县教育局对该机构违规培训及两名从业人员进行全县通报,两名从业人员两年内不得参加中牟县教师招聘考试。

四、 郑东新区查处一起“地下”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行为

2月15日下午,郑东新区教文体局例行巡查时发现“育才教育”违规开展“地下”培训。经查:该机构原位于白沙镇通惠路交叉口,2021年8月因无证经营被取缔,后转入白沙东润上景小区3号楼3单元101室继续开办。现场发现4名从业人员在对18名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4名教师均为非在职教师(1名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

处理结果:1.郑东新区教文体局对该机构下达《责令停止办学通知书》,约谈从业人员,现场张贴封条进行关停取缔;2.现场登记学生信息,责令该机构立即全额退还学生费用(与家长达成一致退费意见);3.郑东新区公安机关对该机构举办者、参与上课教师进行现场身份确认,展开进一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五、 金水区查处一起违规学科类培训宣传广告的情况

2月22日,金水区教育局例行巡查时发现,纬五路21号(原河南教育学院)大门内外存在大量学科类培训宣传广告。经查:院内楼宇外墙上有“刘老师教育中心”“疯狂语文”等十余块广告牌匾,大门伸缩门悬挂一块“一对一辅导”广告宣传牌。

处理结果:1.金水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学院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学院和租赁方共同拆除院内所有涉培训广告牌;2.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将现场拆除的广告牌匾统一进行销毁;3.属地办事处、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对学院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立即对培训机构广告牌进行清除;4.区教育部门责令“刘老师教育中心”负责人立即停止所有违规培训行为,不得推荐学生到培训机构上课,不得为学生推荐老师,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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