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师〔2014〕850号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院校(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并就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要充分认识“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
  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是信息化社会教师必备的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基于学科,基于信息技术的应用,按照“培训-测评-应用”的总体思路,2017年底前完成对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系统提升培训。通过“提升工程”的实施,全面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破解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手段综合效益;促进教师转变教学方式,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现教师终身学习,有效促进教师自主发展。
  二、要尽快编制区域内“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各市、县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3]107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规划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14]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以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简称“两标准一指南”)(见附件2-4)等文件,依据本区域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信息化现状,制定本区域的实施方案并填写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规划书(见附件5),于11月1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三、要加强对“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
  1.各地、各校要专门成立“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本地、本校“提升工程”实施的各项事宜。
  2.要重视诊断测评工作,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开展区域内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诊断测评工作,并建立健全测评数据库,充分利用测评数据,提高培训质量。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校、有关培训院校(机构)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合作意识,强化协同创新,积极探索形成适合当地的混合培训模式;要营造良好应用氛围,建立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机制,确保我省“提升工程”取得实效。
  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联系人:李社亮,联系电话:0371-69691697,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电子邮箱:lsl@haedu.gov.cn。
  附件:1.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的通知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

  4.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的通知

  5.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规划书

  


 

河南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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