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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教研【2024年】30号:关于举行2023—2024学年郑州市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高中语文教学基本功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4-03-13 20:00:33  责编:教研室

各区教研室,市区各高中: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教基研(2007)72号]精神,在本轮次高中语文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笔试中成绩合格的教师(名单见附件),将参加本轮次学科教学基本功考核。现将郑州市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高中语文教学基本功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5:00(2:20进场完毕)

二、考核地点

郑州市第十九高级中学(陇海路校区)多功能会议厅

三、考核内容

1.“古代诗歌阅读”命题,40分,要求根据2023年高考全国乙卷“古代诗歌阅读”的题目样式及分值命制2个小题,所有题目均需设置答案及评分细则。

2.“文学类文本阅读”命题,54分,要求根据2023年高考全国乙卷“文学类文本阅读”的题目样式及分值命制3个小题,所有题目均需设置答案及评分细则。

3.书写6分,根据书写卷面情况打分。

四、评分标准

1.试题命制评分标准:94分,主要从试题题目、答案及评分细则与高考的切近度和对文本理解的契合度等方面进行评分。

2.书写评分标准:6分,具体等级及评分标准见下表。

等级(分数)

评 分 标 准

一等(6-5分)

书写端正,美观,大方

二等(4-3分)

书写端正、间架结构匀称

三等(2-1分)

歪歪扭扭或潦草


五、注意事项

由于学校停车位紧张,请老师们尽量不要开车前往。


附件:高中语文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笔试成绩合格教师名单





2024年3月13日

关于举行2023—2024学年郑州市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高中语文教学基本功考核的通知

附件:高中语文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笔试成绩合格教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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