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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教研【2021年】42号:关于开展郑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4-12 16:50:32  责编:李琳琳

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据《教育部 2021 年工作要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向全市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扩大学生的心理知识储备,增强学生应对和解决生活挫折的能力,引导学生树立主动发展的观念,激发学生自我成长的主体意识。经研究决定2021年5月在全市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活动由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主办,各县(市)区教研室及各市直高中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宗旨

以积极心理学为统领,以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为主旨,以心理健康教育、生涯教育、学生发展指导三项研究和实践任务深度推进为目标,为全市中小学师生及家长搭建一个学习心理健康知识、优化心理素质、提升心理品质的平台。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性强的心理健康活动,促进参与活动的学生、教师、家长净化心灵、开阔心胸、关注健康、提升幸福。

二、 活动主题

“健康人生 从心开始”

三、 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日---5月30日

四、 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活动形式

1. 宣传月分为四个“主题周活动”,分别是:宣讲周、展播周、体验周、交流周。

2. 各个县区根据本区活动安排组织区内中小学选择1--2个主题周开展活动,全部选择连贯性更强。

3. 各个主题周活动时间根据各个区及各学校活动安排自行确定,不做统一要求。

(二)活动内容

1. 宣讲周

(1)宣讲内容:可以根据教师、家长和学生的实际需求选择主题内容;

(2)宣讲形式:可以是主题报告、心理健康知识竞答(网上小程序简便易操作)、心理健康讲座、家庭教育讲座、直播等。

(3)宣讲要求:宣讲活动开始前最好有宣讲海报,活动过程中留存宣讲视频,各县区择优选择1-2个形式新颖的宣讲活动上报。

2. 展播周

(1)展播内容:校园心理剧、优质课是必展和上报内容,同时,可根据各单位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选择适宜相应人群的展播内容,比如面对学生的学习方法、面对家长的亲子沟通方式、面对教师的情绪调节等。

(2)展播形式:现场或录制后通过网络平台、学校及社会展播大屏等。

(3)展播要求:内容适宜,形式新颖、各县区选择1-2个特色展播内容上报。

3. 体验周

(1)体验内容:可以根据面向群体的不同选择相应的体验活动,如:面对教师可以选择放松瑜伽、面对家长可以选择家庭场景再现、面对学生可以选择适合年龄特点的心理健康团体活动。

(2)体验形式:活动体验、座谈会(邀请嘉宾现场互动的形式)等。

(3)体验要求:各县区要做好活动要求,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形式新颖、参与者体验深刻。各协作区注意搜集有意义的体验活动1-2个上报。

4. 交流周

(1)交流内容:学生的学业发展、生涯规划、亲子沟通、辅导技巧等。

(2)交流方式:专家论坛、工作坊等。可以区内各自举办,亦可县区相互协作交流。

(3)交流要求:专业引领、针对性强、主题鲜明。注意留存活动过程性材料(图片、视频等),各县区择优上报1-2项。

五、 活动要求

1. 要做好宣传,积极参与,创新形式。

2. 注意搜集过程性材料,对本区活动进行宣传、总结和提炼。

3. 针对每项活动择优上报1-2项。(见附件1)

六、 相关材料上报要求

1. 县(市)区教研室根据总主题自定区内分主题,设计本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并于4 月 23日前上报,活动结束一周内上报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市直高中直接报送,邮箱:zzxsy123@163.com。

2. 优质课录像、校园心理剧录像5月20日前上报。此两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 2021年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2021年4月12日                 

关于开展郑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附件1:郑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2021年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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