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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教研【2023年】56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19 17:03:57  责编:教研室


各区教研室,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 2023 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基研[2023]119号)的有关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立项总体要求

1.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级基础教研部门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均可申报。主持有省课程中心(原省基础教研室)或教育厅其他单位组织的课题且尚未结项者,本年度已申报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原名师培育课题等教育厅其他单位立项课题者,均不得申报本年度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主持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年度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2.选题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方向性。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正确把握教育改革方向。(2)针对性。关注我省基础教育教学面临的重点问题,聚焦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的落实、各学科新课程标准的解读与落实、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高考改革、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研究。聚焦深度教研,围绕教研工作转型、教研重心转移、教研方式转变、教研员角色转换等开展深入研究。(3)前瞻性。深入研究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新版课程标准,探索学校教育和教学的基本思路与规律,进行适度超前的研究,引领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4)原创性。在充分总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突破和创新,避免同质化、低水平的重复研究。(5)普适性。选题需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针对相关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归因分析和问题破解,问题解决方案需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倡导开展区域性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和育人方式改革探索,引导教师关注体现学科本质的教学改革实践。(6)选题范围。选题可参考《2023 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省课程中心官网“教育科研”栏目下载)。“选题指南”在宏观层面给出了一定的研究领域或研究主题,绝大多数题目不宜直接用作课题名称,需要研究者对其细化、分解、校本化处理。课题名称应简洁明了,能反映研究的切入点、内容和方向,字数一般不超过 20 字,一般不用副标题。

(二)结项总体要求

申报结项的课题必须是经我厅批准立项的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达到预期目的,取得预期成果;研究过程科学、规范,记录详实、完整;研究期满,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组织管理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对各单位推荐的立项材料进行初选,择优上报;对结项材料进行汇总,直接上报。

三、立项申报要求

1.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须至少主持并完成过一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或参与并完成过两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每个课题主持人限 1 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课题组主要成员(不包括主持人)限 5 人,同一人当年只能参与一项省基础教研项目。前两名主要成员必须至少参与并完成过一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者,其申报不予受理。

2.申报立项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按照分配数量上报,不得突破。各单位分配数量如下。

单位

数量

单位

数量

金水区

10

惠济区

4

中原区

10(小学、幼儿园6,中学4)

经开区

4

二七区

10

航空港区

4

郑东新区

6

高新区

4

管城区

6

上街区

2

注:郑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每校限报1项。各县(市)的项目申报数量由省基础教研室直接核定划拨,市级不再分配。

3.安全教育课题由郑州市教育局负责安全工作的相关处室汇集相关课题材料,市教研室进行初审后统一上报省里。中原名师、中原教研名家培育对象申请的立(结)项课题材料,交由所在区基础教研部门,单独汇总整理,随当地材料一并上报。安全教育课题和中原名师培育课题不占用年度课题指标配额。

四、材料报送要求

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的立项、结项材料由各单位审核、汇总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报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其他学校的立项、结项材料上报至所属区教研室,由各区教研室审核、汇总并加盖公章上报至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一)立项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1.《立项申报书》1份(数据表中要有个人签名);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3份(A4纸.doc文件格式双面打印、不单独装袋,注意匿名处理);3.主持人在内的课题组前三名县(区)级及以上课题结项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按照主持人、第一成员、第二成员顺序整理,用铅笔标注人员,并在右上角标注“主持人”/“第一成员”/“第二成员”);4.《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1份(注意填写查重率,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加盖单位公章,即使是一份也要填写汇总表)。

每项申报立项的课题材料用一个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申报书封面,加盖主持人单位公章,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电子材料:1.立项申报书;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3.《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xls文件格式,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电子材料须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相关电子文档的格式详见附件2,也可在省课程中心官网“教育科研”栏目下载)。

(1)立项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命名方式为:主持人姓名-立项申报书,主持人姓名-设计论证活页。例如:“张三-立项申报书”“张三-设计论证活页”。

(2)每个课题命名方式为:单位-申报人姓名。例如:“金水区文化路一小-张三”。

(3)各区将每个课题的命名再排序,最终文件夹命名方式如下:

1-金水区文化路一小-张三

2-金水区文化路二小-李四

    (4)每个单位将上述电子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命名为“省教研室-立项-单位名-数量”,例如:“省教研室-立项-金水区-5项”,U盘报送。

(二)结项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1.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和其他类型)一式三份;2.结项鉴定审批书(.doc文件格式)一式三份;3.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1套;4.《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1份(注意填写查重率,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加盖单位公章,即使是一份也要填写汇总表)。

结项材料应该规范齐全。研究成果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正规出版的专著可以不受此要求限制)。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每项申报结项的课题材料用一个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结项鉴定审批书封面,加盖主持人单位公章,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和立项通知书(只交复印件,原件由课题组保管)、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期间围绕本课题发表的论文(附杂志封面、目录、正文的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作品、证书复印件、资料等。

过程性材料中不要附整本专著、集册及学生作品;如确有必要附加,需要对精华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形成论文摘要或专著简介,字数不超过1万字,同时需提供论文或者专著封皮页、扉页(版权页)、目录页;另外过程性材料中也不要附上全部调查问卷,只需附一份调查问卷及统计结果。过程性材料需按清单上编号顺序合装成册(用软皮胶装),封面页为过程性材料目录,不要用硬塑料膜做封面;规格大小需与《结项鉴定审批书》保持一致。

详细整理要求请参照《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课题材料上报清单》(详见附件2)。

电子材料:1.《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xls文件格式,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

本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试运行电子化平台申报。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网站(https://www.hnjys.com)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3年6月5日0时至6月11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上述网站“教育科研”栏目“2023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下载专区”下载相关电子格式文本,做好申报准备。

根据国家对学术不端行为管理的相关要求,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工作继续引入文本相似性检测(查重)。申请结项鉴定的研究报告须上传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文字版 PDF 文档(不得采用图片版文档,否则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查重结果)。

     五、报送时间

立项材料(电子、纸质材料)和结项材料(纸质版)报送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6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40号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603房间。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67882053),陈老师(联系电话:18503872595)。我室不受理任何个人申报。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3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3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材料下载专区

   

                 

                                               2023年4月19日

附件见下方链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3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办基研〔2023〕119号)

附件2:2023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下载专区(新)

关于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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