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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原始崇拜到宗教信仰的文化传承与演变

日期:2019-05-21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刘捷  责编:樊亚蕾

  当人们面对邪教打着宗教的幌子传播邪恶时,首要的防范方法是,要搞清楚宗教与邪教的本质及特征的区别是什么? 这方面已经有许多学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论述,笔者也曾在“中国反邪教网”发表过关于宗教与邪教信仰区别的文章(http://www.chinafxj.cn/xsyj/201808/31/t20180831_11982.shtml),这里不再赘述。可问题是:众多涉邪教人员在认识上依旧迷信“神”(上帝)的存在。所以,宗教的起源及演变问题到底是一种历史文化的发展结果、还是“神”的安排?就成为了必须要回答的问题(也是回答邪教)。当涉邪教人员脱离邪教后,是继续到宗教中信奉神灵还是摆脱有神论的影响而完善“自我”的人格?这些都涉及到宗教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宗教的发端是怎样来的?故笔者从这一问题出发,对宗教文化与宗教演变之关系进行一个简要地论述。

  宗教信仰的思想观念及其内涵色彩皆起源于宗教文化,或者说宗教信仰是宗教文化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不断积累演变的必然现象。那么,如果从人类的精神源头挖掘宗教文化的产生、发展和演变,就可以追溯出宗教信仰只是人类精神文化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包括史前文化)必然生成的一种文化结果;是人类初期认识物质世界和“人本身”的曲折反映。也就是说,宗教的产生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结果,绝不是神(上帝)安排或创造的结果。而宗教自身的神秘内容(如:神学)不过是宗教文化反映现实世界的抽象化的哲学而已。

  一、 人类进化是一个漫长的自然选择的过程

  按照古人类学、古生物学的一般说法,人类进化史已经有了大致五百万年的时间。如果从最早的森林古猿算起,这种灵长类动物的生活时间可以追溯到两千万年前。在距今三、四百万年前,古猿进化成为类人猿(如:1974年在埃塞俄比亚发现的类人猿化石,距今320万年。该化石被取名为“露西少女”),再经过上百万年,进化为“直立猿人”(如:1965年在中国云南发现的“元谋直立猿人”化石,距今170万年)。而“直立猿人”已经学会用火和制造粗糙的石器,人类史前的“旧石器时代”就是指从“直立猿人”(又可分为“早期猿人”和“晚期猿人”)到“早期智人”再到“晚期智人”这一漫长时期,时间跨度在两百五十万年左右。如我们熟知的“元谋猿人”、“北京猿人”属于“晚期猿人”;“中国丁村人”属于“早期智人”;“中国山顶同人”则属于“晚期智人”。

  在人类进化的漫长过程中,“自然选择”这种法则就作用于所有的物种。适应自然环境的物种保存并发展了起来,没有适应的则被淘汰掉了。而猿人对火的使用则是人类进化的最重要的一步。用火把肉类变为熟食,丰富了脑髓营养,为人脑的形成打下了物质基础。而猿人的双手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不但学会了制造工具,并且成为了劳动的产物,即进化为灵活的人手。猿人在劳动的相互协作中还产生了语言,有了语言也就有了概念的内容。于是,在生存斗争的推动下,产生了劳动的双手---语言的形成---猿人的喉咙在发音的刺激下向人的发音器官转化---猿人对事物的认识由语言载体保留为概念。而这一切都为人类的精神交流创造了平台。所有这些物质条件的转变,最终使猿人进化为新人(即现代人)。故而恩格斯从这个意义上评价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

  以上的人类进化史说明了在人类社会出现前,宗教文化还是空白。只有到了“旧石器晚期”(距今20年至1万年前),原始氏族社会形成后,人类的精神生活才开始出现宗教现象。

  二、 原始崇拜所形成的人类精神现象

  根据科学界和古人类学、考古学的数据考证,原始崇拜的迹象大致出现在旧石器中、晚期,即始于母系社会而完结于父系社会(父系社会出现在“新石器时期”。“新石器时期”距今一万年左右)。原始的“崇拜文化”所形成的过程十分漫长,时间跨度大约在二十万年左右。这说明人类的精神文化是一代代积累和传承下来的,而不是某一个早晨被神创造出来的。下面用一个表格来表示“原始崇拜”的演变过程:

内容

时间

自然崇拜

第一阶段

灵魂崇拜

第二阶段

生殖崇拜

第三阶段

图腾崇拜

第四阶段

祖先崇拜

第五阶段

母系社会旧石器中期至晚期时代。早期智人向晚期智人进化 (距今20万年---1万年)

崇拜物是自然界中的事物,如:太阳、火、水、岩石等。对自然界的崇拜是原始人的生存心理,崇拜内容具有泛灵论的特点。

由梦境所产生的“灵魂”观念,认为“灵魂”是可以与肉体分离的另一个“自我”。由此出现了墓葬、葬礼形式。

母系群落的杂婚、群婚时期。崇拜物为象征生殖或女性生殖器的事物。如“鱼”、“蛙”等。

母系氏族的身份标志,由虎、狼、熊、鹰等动物形象组成,是氏族敷衍的崇拜物,由动物向人过渡。

动物图腾向人自身形象转变,开始是半人半兽,后来是女人,再过渡到男人。表明母系社会发展为父系社会。

父系社会新石器时代 。晚期智人进化为新人。人类史前文明出现(距今1万年---8千年)

自然崇拜消失或过渡到“图腾崇拜”。如非洲现存的原始部落还保留着“图腾崇拜”。

灵魂崇拜过渡为“鬼神世界”。陪葬品越来越丰富,葬礼成为“超人间”方式的宗教仪式。

生殖崇拜过渡到父系社会,崇拜物向“蛇、鸟”等象征男性生殖器的动物形象转变。

图腾崇拜由动物形象向半人半兽过渡。再逐渐向女性和男性的“人形”转变。

祖先崇拜由半人半兽过渡到人,再定格为男性神。男性祖先的确立是父权社会的标志。

  以上就是“五大原始崇拜”。在这个极漫长的过程中,人类生产力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在物质生产发展的同时又伴随着精神文化的积累和丰富。社会结构也由原始群落发展成为氏族部落社会,而氏族部落的生态特点(以部落酋长制和祭祀文化为主)自然就为宗教文化的繁荣打下了基础。

  例如:1954年至1976年间发现并挖掘出土的山西省襄汾县的丁村人遗址。该遗址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三个阶段。早期遗址距今20多万年,中期遗址距今10万年,晚期遗址距今2.6万年。丁村遗址典型地展示了早期智人由原始群落发展成为母系氏族社会的过程。遗址中的早期粗石器和晚期细石器,其跨度经历了近20万年,二者石器的不同形状和作用说明了生产工具的进步。丁村人文化遗址弥补了北京猿人到山顶洞人之间的空白,宣告了在中华大地上蒙古人种(黄种人---华系民族)一脉相承、代代传续的悠远历史。

  (一)自然崇拜从恐惧感、敬畏感、认同感开始

  最早的原始崇拜是“自然崇拜”形式,即原始人对大自然中某种物体的崇拜,如对“太阳”、“火”、“水”、“雷电”等自然现象的膜拜。这些内容在远古的岩画上均有反映(如:中国贺兰山岩画中的“太阳”、巴西皮奥伊州岩画中的“狩猎”)。而岩画在欧洲、非洲、美洲等地均有发现(目前在全世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发现了岩画)。最早的岩画约有六万年的历史(母系社会时期),记载了原始人对自然的崇拜及自身的狩猎生活。岩画的出现说明了原始人不但对自然有了认识,而且对“人本身”也有了认识。可岩画中对动物的描绘都很大(如“狩猎”画面中,“牛”画得很大,占据了画面中心,而一群“猎人”却很小),表明了人类力量的渺小。而自然界的各种力量(如地震、洪水、猛兽等)对生存能力还低下的原始人来说,无疑是强者。正是在大自然面前感到人自身的渺小,原始人的恐惧感和对自然力量的敬畏感油然而生,这恰是原始崇拜文化产生的客观心理因素。

  对自然的敬畏和崇拜,正是原始人对自身地位的一种认同,即原始人把“人本身”放在了自然界的底层,甚至“虎、狼、牛、蛇”等动物也高高在上。这种认同说明原始阶段人类的生产能力还非常低下,没有强大的手段(生产工具)对抗自然。但这也促进了原始人群抱团取暖、适应自然的生存方式,为原始人由母系群落向氏族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可是在宗教的“上帝创世说”中,人是万物之首,处于万物的最上层。其实,人类真正获得相对的统治地位(针对动物界而言)则是父系社会的农耕时代。而在母系社会的二、三十万年中,人类则是自然界里比较渺小的自然膜拜者。

  (二)“灵魂崇拜”到“生殖崇拜”

  从“自然崇拜”发展到“灵魂崇拜”也是经历了漫长的时间,但却是原始人由认识自然到认识自身的一个重要转变。“灵魂崇拜”的标志是墓葬(最早的葬礼)的产生,如1856年在德国的杜塞尔多夫河谷发现的尼安德特人的墓穴(墓穴位于山洞里,化石年代距今七万年左右)。这个简陋的墓穴里没有随葬品,但发现了红色赭石(一种铁质矿物)。而这个山洞或周围并没有赭石矿,说明撒在墓穴里的赭石是专门为死者下葬的。古人类学家认为“红色赭石”代表了“火”,是生命不熄的象征。下葬这种形式同时表明原始人已经有了“灵魂”的观念,他们希望死者的灵魂还能归回身体里,故用墓穴保留了遗体,大概以为灵魂回归后人可以复活。

  1951年在伊拉克地区发现了沙尼达尔人的遗址,其中包括穴墓群(墓穴中有成人和婴儿的骨骼,距今4.3万年),陪葬品中有石器、贝壳和鲜花。专家推定,原始人大约在四万多年前已经普遍采用了葬礼,这是最早的宗教文化仪式。

  至于原始人是怎样产生“灵魂”观念的?分析认为应该是由“梦境”产生的:原始人对做梦的生理现象无法理解,自认为睡熟后身体里的一部分(灵魂)就会跑出身体,而且所梦见的情景与生活息息相关(如打猎的场景)。故他们觉得梦境是另一个“自我”,能与身体分离的“我”就是灵魂。所以当原始人有病时就进行“招魂”活动。他们点燃篝火围着病者跳跃呼喊(这种形式被认为是最早的“巫术”),当病人苏醒后,他们就以为魂魄又重新回归了身体。可当人死后,“招魂”已经不起作用,而且尸体是冰冷的;故原始人知道死者的“灵魂”再也回不来了。但“灵魂”去了哪里?面对这种恐惧又神秘的问题,原始人无法释怀。于是,保留死者遗体的墓葬形式就产生了。因为不把遗体埋葬起来而被野兽吃掉,一旦“灵魂”回归就没有了宿主。这种由“灵魂”观念所引发的葬礼形式,到后来便逐渐演化为“鬼魂世界”。为了让死者能够在“鬼魂世界”里继续生活,下葬的陪葬品也越来越丰富,说明远古人相信“灵魂”是一种“超人间”的存在。到了奴隶社会时,奴隶主甚至用大批的活人来殉葬。“灵魂”观念发展成为各类“祭祀鬼神”活动的宗教文化。

  “生殖崇拜”被认为出现在“灵魂崇拜”之后,但其文化影响却远远超越前者。这是因为生殖敷衍要比死亡更重要,它直接决定了原始群落的生存发展。在母系社会早期,原始人还没有婚姻概念。那时的生殖敷衍形式主要是杂婚(男性、女性随意相交)。后来形成较固定的母系群落后,允许另外群落的男性与本群落的女性婚配(这样就避免了近亲敷衍),这就是群婚阶段。杂婚、群婚的敷衍形式经历了漫长时期,直到母系社会晚期,对偶婚形式的出现(包括群婚和对偶婚形式并存),婚姻才开始向一夫一妻制婚姻过渡。我国的仰韶文化遗址中(在河南省渑池县,属于新石器时期,距今七千年多年),既有母女合葬的母系性质的墓穴,也有大量的男女合葬的配偶性质的墓穴,说明了仰韶文化正是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过渡时期。但在杂婚、群婚的数十万年过程中,并没有“亚当夏娃式”的婚姻及爱情,却产生了对女性的“生殖崇拜”,这说明女性的社会地位远远高于男性。所谓“夏娃是由亚当的肋骨造出的”宗教传说只能是父权社会的意识。

  “生殖崇拜”文化的核心内涵就是敷衍行为的神圣化。而女性作为敷衍的载体,就是远古人看到生命从女性的生殖器官中诞生。于是女性的生殖器及其象征物就被神秘化和崇高化了(为什么排除了男性?因为在母系社会里,男性地位低下,并且群婚的形式也决定了后嗣的母系性,即孩子与母亲有血缘关系而不认父亲)。故而,自然界中的“鱼”、“蛙”等生殖能力特别旺盛的动物就成为了女性或女阴的象征物,这是希望人类也可以象鱼、蛙一样能生出众多的后代。例如西安半坡母系社会遗址的陶器、青海柳湾出土的马家窑文化彩陶壶上等都有明显的的“鱼纹”、“蛙纹”及“倒三角形纹饰”形象,这些就是生殖崇拜的文化证明。特别是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中,发现了大型祭坛(女神庙),是专门用来对女性生殖神进行祭祀的场所,其文化意义非常巨大。

  (三)“图腾崇拜”到“祖先崇拜”

  “生殖崇拜”之后出现了“图腾崇拜”,这是原始人类对“自我身份”的一种认同。只不过这种认同把崇拜对象放在了动物身上,说明了当时人类自身力量的渺小还不足以战胜凶猛的兽类,并希望自身也能够象狮子、老虎等猛兽一样变得无比强大。用“图腾”作为身份标志,是母系氏族社会的普遍现象(之后的父系社会也继承了其文化意义,并发展为“祖先崇拜”)。原始人认为自己是某种动物的后裔,并祈求这种动物来庇护和保佑自己的氏族。正是这种渴望“保佑”的需求,使“崇拜文化”开始向真正意义上的宗教转化。

  当“图腾标志”由兽形向半人半兽形象发生转变后,“图腾”的含义也由现实性(现实中的猛兽)转向了神秘性。因为半人半兽的动物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它只能存在于人类的想象中、存在于想象的“超人间”中。而这种神秘感的获得和这种精神需要,却正式拉开了人类宗教信仰的序幕。

  由“图腾崇拜”发展为“祖先崇拜”,即由兽形转向半人半兽后,“图腾崇拜”真正具有了宗教信仰的含义。到了完全的父系社会时,半人半兽形象也升华为完整的人形。但这个“人形图腾”已经脱离了现实中的人,转变为“神”。而父系社会“人神祖先”的地位确定后,崇拜文化也向男性倾斜,譬如“生殖崇拜”由原来的女性转向男性。男性的生殖器以及象征物(鸟、蛇、龟等)成为崇拜物。如象征男性神的某些太阳图腾(太阳的中心有乌鸦鸟---表示为男性的生殖象征),也由自然物转变为想象物(如“龙形”)。发展到后来的易经中的“男阳女阴、阴阳变易”的思想,皆是出至于这种崇拜内涵,并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文化脉络。所以,“祖先崇拜”其实是对人自身的崇拜,说明人类变得日益强大,开始从自然界独立出来,也是第一次走上了神坛。

  以华夏的“祖先崇拜”为例:远古时代被崇拜的祖先主要有“女娲”、“伏羲”、“三皇”(即伏羲、女娲、神农或燧人、伏羲、神农,也有“天皇、地皇、泰皇”的说法)和“五帝”(黄帝、颛顼、帝喾、尧、舜)。而《山海经》中“女娲、伏羲”的形象则是蛇身人首,还属于半人半兽。这两位被尊为“人祖”,恰是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过渡标志。等到父系社会后期(大致在“五帝”时代),“五帝”则全部成为了男性神。这个过程也是从母系原始群开始,发展为氏族---部落---部落联盟---部落国家的过程,而崇拜文化则由“生殖崇拜”向“图腾崇拜”再向“祖先崇拜”发展的过程。最终,母系社会转向父系社会,并建立起了最初的部落国家。

  在这一过程中,人类的生产力有了极大的发展,出现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农业和畜牧业的分工),特别是国家的形成(由部落国家发展为阶级国家,中国的夏朝开始转变为奴隶社会),标志着原始社会的结束,阶级社会的出现。而“崇拜文化”随着国家的出现也逐步上升为国家或民族意识,如西周初期确立的“明堂制度”就是国家宗教的系统性文化。

  三、“崇拜文化”发展成民族宗教和国家宗教

  在原始崇拜的文化沉积上,文化基因代代相传,最终形成了较完善的民族宗教并发展为国家宗教。例如:在中国的周朝建立后,周继承了夏朝的血统传位制度(父位传子是从夏启开始的),也继承了商朝的祭祀文化,最终形成了“嫡长制血统传位”、“君权神授”、“井田制经济基础”三位一体的宗法制文化系统。而在此之前的“绝地天通”的宗教改革(相传是“五帝”之一的颛顼进行的宗教改革),将人和神分离开来,并把祭祀权掌握在国家(公族)手中,只允许民间祭祖而不能祭天。当“祭天”成为国家的专利后,“君权神授”便成为了唯一的合法性和正统性。故而,西周初期所形成的宗法制文化系统,正是在继承了先前的原始宗教的文化后,第一次以国家意识形态的形式固定了下来。宗法制文化是华夏文化的核心内容,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和基础(有关内容,读者可参阅笔者的另一篇文章《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脉络和内涵看法轮功“神传文化”》凯风网·http://anticult.kaiwind.com/xingao/2017/201708/17/t20170817_5550891.shtml)

  西周宗法制文化的形成,表明了当时的奴隶制国家集王权、宗教权(宗教祭祀和管理权)和家族血统继承权为一体的合法传统的确立。但同时也表明宗教文化已经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开始为国家统治者服务,结束了原始宗教文化作为早期人类的朦胧精神意识与认识自然(自我)的最初使命。

  全世界的宗教文化基本都是按照“史前宗教---民族宗教---国家宗教”的途径来演化的。而“史前宗教”(即“原始崇拜”到“部落宗教”)则是现有一切宗教文化的源头。这也说明宗教本身(包括传统的世界三大宗教)不是“神”或“上帝”的创造,而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所以说宗教作为一种文化或意识形态,它的发展演变是人类社会物质生产推动的结果,同时它也反作用于社会各个领域。

  例如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基督教,也是在原始宗教的基础上所产生、演变和发展起来的。经历了由部落宗教向民族宗教再向国家宗教的演变过程,同时也是由多神教向一神教演变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的综合力量,如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影响,推动了犹太游牧部落的“部落宗教”演变为“民族宗教”即犹太教(基督教的前身);后来再与古罗马统治相结合,最后演变为国家宗教(公元313年6月,罗马皇帝颁布《米兰敕令》,基督教被定为合法宗教并逐渐成为罗马国家的国教)。

  其实,某个宗教的历史往往就是某个民族的历史,我们透过宗教看到的不是“上帝”的身影,而是人类的某种文化精神。譬如犹太教的历史正是犹太民族的历史的反映,恰是犹太民族苦难而跌宕起伏的历史才产生了其宗教本身。

  四、原始崇拜转向宗教观念之后的演变发展

  原始崇拜文化转向宗教观念(或信仰)经历了“部落宗教---民族宗教---国家宗教---世界宗教”的过程,也是由“泛神论”演化为多神教再到一神教的过程。而“泛神论”所体现出的就是原始宗教的“宗教神话”,一神教则是将崇拜内容逐步集中化、排他化,最后提炼出理智化的神学理论。

  故而,宗教观念可以分成两个层次:一是以“宗教神话”为基础的民间宗教观念(如:世界各地的民间崇拜,象中国的“龙王崇拜、妈祖崇拜”等),二是以神学体系为主体的宗教信仰(如:西方的基督教等);而这二者又相互渗透、相互作用,体现出宗教文化在不同地域和层次上的演变。

  下面从三方面来概括这种宗教文化的不同层次的演变:

  (一)民间宗教的泛崇拜文化

  民间宗教观念更多地是来源于“宗教神话”。因为“崇拜文化”在远古时代是以神话传说、寓言故事等形式来表现的,象中国古典《尚书》、《山海经》、《淮南子》中的各种传说:共工怒触不周山、女娲补天、帝喾的元妃姜嫄踩上了巨型脚印而怀孕生后稷等。其中许多的寓言故事如“后羿射日”、“嫦娥奔月”、“精卫填海”则是家喻户晓。宗教神话的这种文学形式为“崇拜文化”转向宗教观念起到了普及作用,是宗教世俗化的文化基础,同时也是有神论观念普遍传播的土壤。

  古巴比伦和古希腊等的神话传说(如宙斯神话系列)在西方宗教观念的形成过程中也是起着基础作用,如《巴比伦史诗》就记载了神创世纪的故事,波斯古经中就有关于世界末日及最后审判的神话。其实也可以这样讲,从宗教神话诞生起,其中就孕育了宗教观念;只是宗教神话以文学或艺术形式广泛扎根于民间,而宗教观念则是在宗教组织出现后成为了反映教理教义的思想意识。但这些文化渊源都来源于崇拜文化,是人类的心理需求(宗教情结)不同层次的表现。

  (二)世界宗教的神学信仰

  宗教观念固化后就会向神学发展,这是宗教信仰追求形而上学的理智化的方向。古代的宗教学者把宗教观念概念化和系统化,提升到理论层次而形成神学。所以说,宗教神话只是宗教观念的前逻辑形态,宗教理论则是宗教观念的后逻辑形态。一旦形成神学理论后,宗教信仰就不仅仅是一种思想意识,而成为了一种思维逻辑(世界观);同时被宗教思维逻辑所指导的人群便成为了强大的社会力量。不同的宗教信仰凝聚了各自的社会力量,而这种力量被统治阶级所利用时就发生了宗教战争。宗教的思想主旨(博爱、施善等)反而在宗教信仰的旗帜下成为血腥的印证。这种历史教训已经发生过多次,这也说明了神学思维并不是人类理性的结晶。

  宗教神学的作用使宗教的神秘化更加抽象化,这实际脱离了现实需要(信仰者的心理需求)而成为高高在上的纯粹“理念”。特别是十三世纪后,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主的基督教经院神学,把宗教信仰的正常需求(如宗教感情、宗教体验等心理需求)提高到价值层面,要求信仰者用终生来“证明上帝的存在”。当时的教会还提倡对违背“上帝道德”的异教徒采用火刑(托马斯就讲过“对一切异教徒均应活活烧死”)。这种神学理论完全成为了科学的敌人,走入了死胡同!

  故而,建立在神学理论基础上的宗教信仰,已经同崇拜文化(如“宗教神话”)大相径庭,却与唯心论哲学更近似。这大概也是古希腊哲学与西方宗教都比较喜好“爱智慧”(philosophy 后来译为“哲学”)而追求“逻各斯”(纯逻辑思维)有关。可这种纯粹的逻辑思维所推理出来的“智慧”最终都归结为“神的智慧”,或者说人类的一切智慧都必须符合“神的理性”,这个“理性”的最高权威就是“上帝”。而人类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的“努斯”(Nous 即“灵魂”)在纯粹思维中达到超越性(超越物质世界)而同“上帝”沟通,只有如此,人才是自由和幸福的或具有了生命的真实意义。以上这类哲学式的宗教理论,成为了“上帝”统治万民的核心价值观,也组成了西方文化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

  这套西方的宗教神学理论与中国的传统文化信仰完全背道而驰,中国的宗法制文化和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伦理关系,即极端重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性关系,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把个体的人性放到家庭、社会里去体现人生价值,而不是为证明“上帝的智慧”才活得有意义。所以,西方的宗教信仰如果泛滥于中国的土壤,也不会让大多数中国人通过纯粹思维找到“理性的上帝”。因为中国文化的轴心是“人本”而不是“神本”。可问题在于:一旦把“理性的上帝”灌输给中国人后,非但没有了理性,反而可能容易将“神”归于“人本”而生出各种邪教的“人神”。

  (三)宗教自由化、世俗化后所产生的信仰问题

  十六世纪初的宗教改革(指1520年由马丁·路德发起的宗教改革运动),开始打破了由天主教统治的宗教话语权,传统的宗教基础发生了动摇。这次宗教改革带来了宗教信仰的自由化,同时也大大促进了宗教信仰的世俗化。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宗教改革破除了原来的“神学系统”(指以阿奎那·托马斯为主所建立的经院神学体系),否定了主教或神甫的“中介”作用,而提倡宗教信仰个体通过“因信称义”来获取“上帝的智慧”。如此这般,不但最高的教皇和教会的权威受到了挑战,而且将宗教信徒从官方神学的羁绊中解放了出来。过去只有专业的神职人员才有权按照神学理论来解释或传达“上帝的智慧”,一下变成了信仰者只要坚定信仰就可以直达彼岸的“上帝”。针对这种宗教改革,马克思曾指出:他(马丁·路德)打破了对权威的信仰,却恢复了信仰的权威。他把僧侣变成了俗人,又把俗人变成了僧侣。”

  欧洲宗教改革后,新教得以蓬勃发展,其中的路德派、加尔文派影响甚大。但新教各派之间的信仰思想并不统一,神学观点不尽相同,经常出现纷争,各说各理。这就使得过去由天主教官方维护的权威神学思想逐渐自由化,也使得民间宗教人士对神学的解释趋向多元化。而神学理论多元化的结果便是信仰的自由化与世俗化。发展到后来,家庭教会也普遍出现,对《圣经》的理解也由于多元化神学理论的不同解释而表现出各自的信仰差别。这就造成了面对同一个“上帝”却有不同的理解或表述,为邪教的传播预留下了空间。

  综上所述,从崇拜文化到宗教信仰的漫长历史过程中,远古的人类崇拜最后归结于了宗教信仰。而这种宗教文化还会长久地存在于社会,直到宗教自然地消亡。这就象人类的科学和理性最终战胜神学一样,是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过渡的一个历史过程。而我们应该明白得是:宗教文化的演变及宗教自身的发展都紧紧与人类文明历史环环相扣,没有脱离历史而独立存在的宗教,也没有脱离人类物质生产而凭空高悬的精神信仰。所以,宗教的生存或繁荣必须与社会发展相适应,这则是一切宗教自身的基本规律性。违反了这种规律或与人类社会的道德、法律及社会次序相悖,宗教就丧失了生存的条件。因此,让我们站在历史文化的悠悠长河上看待宗教信仰,剥掉其神秘的面纱后,便可明白宗教就是人类历史及文化逐步演变发展的结果。我们在坚持反对和依法打击极端宗教及邪教的前提下,对正常的宗教信仰应依法进行保护;这其实也是对宗教这种人类最古老的精神文化或仰是某些人群寻求心灵慰藉的生活方式所给予的一种尊重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