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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为何要警告“大法弟子千万别干”

日期:2018-10-17  来源:凯风河南网   作者:焦锋  责编:樊亚蕾

  在《二零一八年华盛顿DC讲法》中,当李洪志被问及有“同修”在网上大量购买“法轮章”发给海外“学员”,他对此怎么看时?李洪志是赶忙回答道:“如果是以做生意的想赚钱,大法弟子可千万别干,太危险。”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李洪志曾将一个成本仅四毛五分钱的“法轮章”,以三块钱的高价卖给“大法弟子”,可为什么如今却如此害怕“大法弟子”大量购买发给“学员”呢?其实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他害怕这些“大法弟子”借此扩大影响力另立山头,断了他的财路。有例为证:

  一例:原“法轮功”人员肖郧创立了“法轮功”变种“慈悲功”分流了李洪志的财源。肖郧原是武汉的一名工人,开始时他跟随妻子练“法轮功”,但当他看到教授功法不仅有利可图,而且还可以借传功与女人发生性关系时,便于1997年仿照“法轮功”的模式创立了“慈悲功”来骗人。

  为了迷惑“法轮功”人员,肖郧不仅炮制的非法出版物《慈悲功》,在内容上照抄《转法轮》,同样鼓吹“业力说”、“法轮说”、“末世说”等歪理邪说,而且就连“慈悲功”标志和 “创始人”小传也大量抄袭“法轮功”。此外,肖郧控制学员的手段和“法轮功”也如出一辙:不准读别的功法书,否则就是心性不高 ;谁怀疑“慈悲功”和他这位“佛法神通”的老师,就被冠之以“魔头”。

  在肖郧的蛊惑下,“慈悲功”逐渐形成严密组织,其学员达900余人。据查从1998年6月起到1999年7月,短短一年时间内,肖郧就借练功之名先后奸污至少4名女学员,通过办学习班、出功法书、卖磁带,聚敛钱财近7万元。

  二例:原“法轮功”人员黄宁波创立了“法轮功”变种“皇族”分流了李洪志的财源。贵州省贵阳市人黄宁波原来是“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骨干人员。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他不思悔改,为了加强对身边“法轮功”人员的控制,他以“法轮功”歪理邪说为基础,创立“法轮功”的变种“皇族”。

  为了创立“皇族”,从2000年3月起,黄宁波就开始四处流窜,以李洪志给他托梦为由,宣称“法轮功”人员已经圆满,可以不练功、不看书了,以此来迷惑、吸引一些处于彷徨中的“法轮功”人员,不断扩大自身影响力,并得到一定认同,逐渐将部分“法轮功”人员聚集在周围。同年8月,黄宁波称自己是“圆满”了的人,是同门弟子中的引路人,是本法门中有成就的“上师”,李洪志是迦叶尊者转世、是“法轮功”之母,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是“法轮功”之父,李洪志背师传法把“法轮功”传邪了,他传的才是“正法”,“皇族”才是真真正正的“法轮功”。就这样黄宁波以“皇族”为幌子,把原“法轮功”痴迷者聚集到自己的旗下,供自己驱使。

  从“皇族”成立到2008年8月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破获“皇族”一案,黄宁波利用“密炼”邪说先后骗奸了13名女弟子;以“拜师费”、“供奉献”等手段,骗取弟子现金292.8250万元和价值88.8万元的奔驰越野车一辆。另外,黄宁波还以经商办厂需要资金为由,向弟子“借款”700万元。

万秀娥揭发“法轮功”变种骗财的举报信。

  三例:原“法轮功”人员李霞创立了“法轮功”变种“女师父”分流了李洪志的财源。李霞和丈夫崔林光原来都是“法轮功”痴迷者。他们为了借“法轮功”敛财,打着“法轮功”的旗号,对“法轮功”分子谎称李霞就是李洪志在人中讲道中讲的那个“女师父”,李洪志的使命已经完成,下一步是李霞、崔林光领着他们功成圆满。并说,李洪志在龙蛇大战中被蛇团团围着,将被困死,是李霞和崔林光等八人在希望山的山洞救出了李洪志。李洪志受伤严重,现在正在恢复之中,无法领着她们干了,今后就由李霞、崔林光带领她们“走路”。

  在通过一系列歪理邪说,骗得“法轮功”分子的信任后,李霞开始推销“无限极”等保健品,扬言她已接替李洪志开始带领“法轮功”人员开始“走路”。而“法轮功”人员要想“回家”就必须借“无限极”这个平台来“走路”,才能走正路,才能救自己,因为人身外表的这张皮分为三层,一是外表层,二是中间层,三才是真皮,只有大量服用“无限极”产品才能把真皮洗净,才可以永生。

  在李霞与崔林光的欺骗下,一些“法轮功”痴迷者上了“女师父”李霞的当,大量购买“无限极”保健品。据凯风网2013年7月30日《“法轮功”出现变种来敛财》一文介绍,山东济宁南苑街道原“法轮功”痴迷者万秀娥就在李霞与崔林光的欺骗下,不仅自己大量购买“无限极”产品花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而且还连累身边的九个好朋友也上当受骗,从而使他们有的家庭失和、有的负债累累。后来,醒悟过来的万秀娥毅然举报了李霞夫妇的非法行径。

  其实,自打李洪志创立借以敛财的邪教组织“法轮功”以来,“法轮功”人员上行下效创立的“法轮功”变种远不止上面列举的三个,“法轮圣王”、“无生老母”、“虚一灵母”、“回家”等等都是“法轮功”的变种。然而,不管是哪一个“法轮功”变种,它们坑骗的对象大都指向“法轮功”人员,这就难免要抢了李洪志的生意、断了李洪志的财路。这么多前车之鉴,让李洪志想想就心寒,这真是“教会徒弟、饿死师父”呀!现在,李洪志虽身处国外,但国外的“法轮功”人员想从李洪志那儿分一杯羹者、甚至想与他分庭抗礼者也大有人在,于是李洪志才在“法会”上警告那些热衷于发“法轮章”的“大法弟子”:“如果是以做生意的想赚钱,大法弟子可千万别干,太危险。”

  李洪志的一声警告,不仅让我们认清了“法轮功”及其变种贪婪的邪恶本性,而且还给善良的人们提了个醒,那就是要在做好防范“法轮功”邪教入侵的同时,也要警惕那些从“法轮功”衍生出来的变种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