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之下邪教无处遁形
依法治理邪教是新形势下抵御邪教侵害的一面坚强盾牌,也是法治时代主动打击惩治邪教的一把利剑。从不断完善反邪教法律、法规,人们看到了法律打击邪教、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大力量。
一、正确运用法律处置邪教问题
引导群众自觉防范邪教,发动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中国治理邪教的做法,值得国际社会借鉴。
1、共产党员不准参与邪教
去年10月召开的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参与邪教”。众所周知,《党章》相当于党员的宪法,而《准则》的地位仅次于《党章》,其对党员的约束力类似于对群众而言的刑法或民法,意义之重大可想而知。也就是说,党员与邪教之间,除了法律之外,又多了党纪这一道“保险”。《准则》这一新规顺应了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也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之前”的具体思路一脉相承,有效地把国家意志和对党员的特殊要求融为一体。
2、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要在道德体系中体现法治要求,努力使道德体系同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衔接、相协调、相促进。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法律要发挥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道德要得到遵守,必须提高全体人民道德素质。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又加强道德建设,才能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使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崇敬宪法法律,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为法治和德治厚植社会根基。
3、加强立法依法治理邪教
去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其中对邪教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提出明确法律依据,覆盖了所有的邪教活动,开启了依法治理邪教新的篇章。法律除了惩戒功能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即教育功能。通过法律的方式,对犯罪分子进行法制教育,让犯罪分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所犯错误,从而回归社会,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人。
4、国外法律禁止邪教活动
马来西亚利用《反骚乱法令》,新加坡利用《维持宗教和谐法案》制止和禁止邪教活动。1997年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了《有关道德宗教权利和宗教结社》的联邦法律,为限制邪教活动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2001年5月30日,法国国民会议通过了《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邪教组织加强预防和惩治法》(简称《反邪教法》),又称《阿布—比尔卡法》。规定了取缔邪教组织和惩治邪教犯罪的根据,该法支持邪教受害者家属或社会对邪教头目提起诉讼,特别是可以就受害者造成的心理和精神损害提起诉讼。
二、邪教犯罪难逃法律制裁
法律不仅严厉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还教育更多的邪教信徒及时醒悟,这对于帮助邪教受害者具有重大意义。
1、教师传播邪教被判刑
陈晨,女,48岁,汉族,大专文化。在家中制作法轮功宣传品,从网络下载法轮功音、视频。2014年起,陈晨在青铜峡市区租房开办名为“步步高颗颗星”的小学生补习班。在给小学生补习功课之余,陈晨向小学生传播邪教法轮功,被学生家长发现并报警。7月26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陈晨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利用互联网传邪教被判刑
2015年上半年,刘志民决定制作法轮功宣传资料,于是花钱购买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制作工具,安置于其位于重庆市长寿区“在水一方”1期A区的卧室内,并利用自己从互联网上获取的法轮功信息资料,独自将其制作成法轮功宣传资料、光盘等物品准备传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3、“血水圣灵”邪教人员被判刑
时任邪教“血水圣灵”山西“片区”的负责人赵文华及同伙高凤于2014年3月份开始,曾先后四次流窜到运城河津市进行拉拢原教会中的贺三宝、史菲等人,发展邪教成员,组织非法聚会活动,印刷“血水圣灵”邪教宣传资料。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被告赵文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高凤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4、“主神教”人员宣扬邪教获刑
覃庆英、黎永珍于数年前加入邪教组织“主神教”,之后到外地传播“主神教”,2016年3月份开始到容县杨村镇等4个镇从事邪教宣传活动。10月18日,广西容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向村民宣扬“主神教”迷信邪说、发放“主神教”宣传品的覃庆英、黎永珍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各判处2人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千元。
5、“父神教”伤风败俗被严惩
山西籍妇女王某现年45岁,1996年在山西参加了“父神教”(又叫“团体基督”)。“父神教”邪教是“全能教”的变异组织。2013年以来,王某先后在湖北省襄阳市、河南省周口市、陕西省西安市等地从事邪教活动,宣扬一些败坏伦理风俗的观念。王某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非法所得人民币1.99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打击邪教是世界共同责任
邪教是世界性的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存在邪教问题。为防范和惩治邪教,世界各国均高度重视邪教的法律治理问题。
1、邪教头目被逮捕并引渡
据罗马尼亚媒体《罗马尼亚周刊》网(Romaniajournal.ro)等欧洲媒体2016年2月26日报道,被罗马尼亚、国际刑警组织和欧洲刑警组织通缉的罗马尼亚瑜伽邪教组织头目格里高里·毕沃拉卢,近日在法国落网,即将被引渡回罗马尼亚。值得注意的是,在罗马尼亚共产党执政期间,毕沃拉卢因从事犯罪活动而被判刑,这成为他宣称受到政治迫害的资本,而毕沃拉卢也因此受到了“大赦国际”等所谓人权组织和瑞典政府的“庇护”。
2、FBI高额悬赏抓邪教FLDS头目
为捉拿此前违反保释令逃跑的美国邪教头目莱尔·杰夫斯,美国联邦调查局2016年8月29日悬赏5万美元以获取其信息。莱尔·杰夫斯及其兄弟沃伦·杰夫斯是邪教组织“耶稣基督末世圣徒原教旨教会”(FLDS)的头目,今年2月他们因涉嫌食品券敲诈及洗钱等罪名被联邦警察逮捕,案件正在审理中,杰夫斯兄弟拒绝认罪。
3、邪教头目殴打信徒获刑
2016年9月14日加拿大媒体《全国邮报》报道,加拿大安大略省欧文桑德镇查茨沃思教会邪教头目弗莱德·金因殴打信徒被判有期徒刑18个月(缓刑两年)。自从1986年以来,弗莱德·金一直领导教会,背信弃义,残酷地羞辱殴打教徒,其承认自1988年12月12日到2008年8月10日共实施9起袭击罪,还承认经常对信徒实施一系列人身体虐待羞辱。
4、邪教信徒妨碍检查被捕
“阿莱夫”(从奥姆真理教派生出来的邪教)信徒妨碍公安调查厅入内检查,因存在违反団体规制法的嫌疑,神奈川县警方宣布于2016年9月2日逮捕了一名住在横浜市神奈川区新町、职业不详的嫌疑犯齐藤亚纪(36岁)和一名住在横浜市南区宫元町一条的无业嫌疑犯茂川顺(43岁)。嫌疑犯齐藤沉默表示“等律师来了再说”,嫌疑犯茂川承认自己的罪行。
四、多种形式反邪教要深入民心
防范邪教的伤害,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反邪教的活动要积极发动民间组织的力量,而且要重视家庭的反邪教作用。
1、开展反邪教法制宣传
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在红旗渠精神发源地林州,反邪教法制宣传从娃娃抓起。河南各地反邪教协会组织反邪教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反邪教法制宣传活动。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建设法制国家,反邪要靠你我他。丰富多彩的板面和宣传资料吸引了过往群众驻足观看,从中受到了深刻的反邪教法制教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高校研讨国际反邪教
2016年10月15日、16日,由武汉大学国际邪教问题研究中心主办的“国际邪教研究前沿问题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大学召开,参加会议的学者有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等的20余位邪教问题研究专家,以及来自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等国的8位在邪教研究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者。对邪教问题的理论思考和现实关切,而且还深入剖析了邪教谣言产生、传播的原因、特点和应对机制。
3、利用文化载体提高防邪意识
10月21日下午,贵阳清镇市以“反对邪教、健康生活”为主题,在人民政府广场举行了一场反邪教戏剧小品大赛,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教育宣传广大市民群众远离邪教,健康生活。通过形象生动的小品演出、书画、摄影展等形式,让反邪教观念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增强拒邪、防邪、反邪的意识。
4、激励全民参与反邪教公益事业
8月10日上午,由河北省反邪教协会、凯风网、长城网、冀风网联合主办,河北传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的“河北省首届反邪教公益广告设计大赛”启动仪式在河北会堂举行。此次反邪教公益广告设计大赛是以“爱科学、反邪教”为主题,旨在深入揭批“法轮功”等邪教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的本质,让广大群众真正认清邪教面目,认识邪教危害,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反邪教的公益事业中。
邪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短时间内还不能得到根除,人类反邪教任重而道远。依法治理邪教,彰显法治的力量,形成强大的合力,邪教才无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