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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奖举报邪教的现实意义

日期:2017-04-17  来源:凯风河南网  作者:樊亚蕾  责编:樊亚蕾

  据凯风网报道,近年来青海、内蒙、河北等地相继出台措施,重金奖励举报邪教有功人员,提供重要线索的,最高可奖励30万元。看过这篇报道,笔者感到此举有着非常强的现实意义。

  其一,邪教活动将受到全方位的监督

  一般来说,邪教活动都是见光死,但邪教活动诡秘身在暗处,如何发现邪教活动是一个大问题,单靠专门力量显然是不够的。邪教活动白天进行也好,晚上出没也罢,总要在有人的地方进行。发动群众举报邪教违法活动,邪教就陷入了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邪教活动将无处藏身。

  以法轮功为例,李洪志在《2015年纽约法会讲法》就说过,“旧势力为了不让我给你们破迷,甚至于不让我有应该有的状态,它们想叫我去北极。上北极没人的地方,你上那儿去吧,你别干扰我们。”李洪志不愿去北极,法轮功痴迷者当然也不会到北极散发反宣品,因为那里没有人烟。按照法轮功痴迷者的打算,如果在城市人口密集区不敢肆意妄为,那就会在夜黑风高夜到偏远农村偷偷散发,而那些地方有没有视频监控装置的,靠专门力量和技术手段不易发现,所以法轮功违法活动才会屡屡得手。但有了人民群众的监督就不同了,不论邪教人员何时出洞,总有千万双眼睛在盯着他们,一不小心机会就会被逮个现行,在这样的情势下,你说邪教活动还怎么进行,是不是会从此大大削弱呢?

  其二,重奖起到了非常好的导向作用

  邪教活动当然会对公民个人和家庭造成损害,但更多的是危害社会和国家政权的稳定。如全能神的“传福音”也好,还是挂帘秘密聚会也罢,这种点对点活动或者群体活动总归是会有人知道的。遗憾的是,有的人处于保护自己方面的考虑,会对一些邪教活动采取避让的态度,认为邪教活动惹不起,只要不伤及自身利益,就对邪教活动避而远之,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为邪教活动的传播开了方便之门。重奖举报邪教有功人员,可以唤醒人民群众的反邪意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当利用经济杠杆不失为一项反邪教的治标之策。

  其三,必将开辟反邪教工作的新局面

  反邪教是一项系统工程,也需要专群结合,标本兼治。一方面,教育群众崇尚科学不信邪,铲除邪教赖以生存的土壤是治本之策,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加强;另一方面,政法机关要依法治邪,实现对邪教打得准、打得狠,也要借助于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在短期内遏制邪教案件高发的势头,这样的治标之举也是必须的。

  近年来,人民群众参与反邪教出现了可喜局面,从凯风网发布的消息看出,近期各地审判的邪教案件,不少是人民群众提供线索才由公安机关侦破的。如2016年7月6日,内蒙赤峰王秀芳、李翠兰在喀喇沁旗西桥镇两间房村委会门前向村民宣传“三退保平安”、“信真善忍可以保平安”等言论并张贴法轮功宣传贴时,就是经村民举报,被喀喇沁旗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的。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在重奖举报邪教措施出台之后,邪教违法活动是到了收手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