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福份”原来是浮云
近日,全能神在山东青岛的地下组织被摧毁,14名全能神人员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这起社会影响恶劣的邪教活动案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全能神人员按照教主的旨义对所谓的“神”尽忠,没想到却被法律限制了自由,邪教主对信徒的承诺到头来成了空头支票。
回顾该案件,最令人咋舌的是案件的涉案资金竟高达2676万元,其中1243万元“奉献款”被转移到了海外。如此巨大的款项,不知是多少信徒“集资”的总和,而信徒心甘情愿将自己赚来的家财奉献给“神”,就其初衷来说无非是想得到“神”更多的恩赐与护佑。全能神为了吸引更多的信徒加入其中,编造了所谓的“国度福音说”,而信徒只有对“神”绝对顺服,才能在这个“千年国度”中得到“神”的祝福和成全,但同时,其又规定在“千年国度”中信徒享受的福份是有差别的,要根据“对神的见证而划分”,根据对“神”的贡献大小来论资排辈。信徒都想在“千年国度”理想家园快活自在,有的还想进一步升级熬练成“神”,于是就奋不顾身地向“神”尽忠。虽然全能神说信徒捐多捐少是自愿,但如果捐的少则是不忠的表现,非但得不到“神”的护佑,反而会遭到“神”的惩罚。可想而知,正是全能神对信徒威逼利诱式的洗脑,才让信徒如提线木偶般被其死死地操纵控制,却毫无自省意识。
在全能神设的这个局里,信徒永远是处于被摆置的弱势地位,因为画饼无法充饥,假想的一切美好前景到头来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全能神在《神选民必须遵守的“十条行政”》中规定,神家的钱财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任何人不得享用。也就是说,信徒只能无条件地尽忠,只能奉献不能索取,这些钱财和祭物只能让大祭司赵维山和“女基督”杨向彬享用,如果私自占用这些钱财中的哪怕一点儿,就会被当作犹大受到十足的诅咒,最严重的则会受到闪电“击杀”的威胁。因此,此案中的14名信徒完全成了所谓“神”家财产忠实的保管员和搬运工,他们只知道将钱安全地转移到祭司和神那里是自己本分的工作,却不知道自己已完全沦为全能神利用的工具。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全能神信徒捐献的钱财,按照教会、小区、区的层级一级一级上交,最后通过地下钱庄等渠道转移到国外,供赵维山等人挥霍。赵维山等在美国过着悠游自在的生活,完全依赖的就是对信徒的榨取和盘剥,如果失去了信徒的“奉献”,怕是在国外一天也生存不下去。而对于这些,这14名信徒却并不知晓。
统观这14名信徒的基本情况,绝大多数是小学、初中、中专文化程度,受教育程度低导致其对身边的社会现象缺乏基本的判断力,也容易被一些打着冠冕堂皇旗帜的邪教组织所蒙骗。全能神教唆信徒,信从“女基督”可以不必受任何约束任意而行,于是,信徒将教规教义、“神”的话作为自己唯一的行动准则,甚至作出践踏法律的行为也认为理所应当,以致受到法律的严惩,最终自己为自己糊里糊涂的违法行为埋了单。自由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信奉全能神本为了得到更多的“福祉”,但最后福份并没有得到,却失去了最起码的自由,真的是既可怜又可悲和可叹。
不光全能神,大多数邪教都是以骗钱敛财为目的的,信徒只不过是教主欺骗和利用的对象罢了。教主口口声声以“修得福份”来诱惑信徒,但确切地说应该是信徒为教主修来了“福份”,自己却修来了悲惨的命运结局。该起青岛全能神邪教组织案再次告诫人们,要擦亮眼睛、识破邪教,拒绝邪教组织编造的各种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