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虚的“辟谣”
“法轮功”擅长造谣,这也不是什么秘密,要不其媒体为啥得了“造谣公司”这一浑号呢?造假的李洪志和造谣的“法轮功”还经常“辟谣”。
先看李洪志曾经的两次“辟谣”:“你们说大法不收费,它们就说师父敛财。”(2000年6月《走向圆满》)“中共对学员造谣说你们的老师怎么怎么有钱、在北京与长春住什么什么样的豪宅、生活怎么奢侈。……我是在为众生受苦才被邪恶攻击的。”(2005年2月《美西国际法会讲法》)李洪志大概忘记了,他在家中设“功德箱”变相索捐,冒充气功师做带功报告当场治病收钱(这本身就是非法行医)的肮脏事了。
再看“法轮功”网站日前一次所谓的“辟谣”,发表了一篇为李洪志敛财辩解的“心虚文”。为何这是一篇“心虚文”呢?理由有三。
第一,对于李洪志的贪婪敛财。
凯风网上有详细的资料,《抹黑》根本不敢正面交锋、反驳。经查实,截止1999年7月,李洪志通过“法轮大法研究会”向全国“法轮功”组织发行的“法轮功”书籍就达1108万册,音像制品531万盘(盒),图片等129万张(幅),“法轮功”标识徽章23万枚,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额4229万余元。由王治文等人直接组织的李洪志“讲法培训班”56期,共计收费284万余元人民币,其中绝大部分进了李洪志的腰包。请问,对此精确的统计,《抹黑》为什么不敢反驳呢?很简单,因为有无可抵赖的具体清单在那儿放着呢。
李洪志敛财有术
第二,对于李洪志直接盘剥弟子。
凯风网上也有具体的揭露,《抹黑》同样是避而不提。据“法轮功”组织前骨干李昌揭露: “李洪志为遮盖其敛财动机,宣称他对金钱没有兴趣,……事实上,他以各种手段敛财,偷逃税款,盘剥法轮功练习者的血汗钱,并在国内外有巨额存款和洋房、汽车等非法所得。”“我算起来也得有万八千的搭进去。你象纪烈武我估计恐怕得一万以上,至少得五万以上,你象姚洁,都得搭上好多钱。”(李昌《对法轮功邪教的认识与反思》)另据“法轮功”长春南湖片区联系人刘亚谦爆料,1998年10月,大连辅导站站长送给李洪志一辆日本尼桑轿车,李很快将之变卖给北京籍的李某某,得款十万余;刘垫付的3800元转籍手续费,李洪志至今赖账不还。(刘亚谦《我所了解的李洪志(图)》)对于李昌和刘亚谦的证词,《抹黑》压根就不敢提,无他,铁证如山,抵赖不了!出逃境外后,李洪志敛财的贪婪有增无减,亲抓“神韵”捞钱,在网上高价售“货”盘剥弟子。
李洪志在网上高价售“货”
第三,《抹黑》发表于2017年10月26日。
该文的标签中还有“豪宅”二字,可通篇没提李洪志在美国购置了多少房产。《抹黑》既然称李洪志受到了污蔑,那就得具体驳斥,可该文只说李洪志北京、长春的房子不是豪宅,而是普通民房。根本就不提李洪志在美国的大量房产,也不提李洪志最近刚刚在网上以239万美元的价格抛售其要新泽西州的一处豪宅。截止目前,凯风网已经确认,李洪志家族在美国有11处房产。这些房产中,登记在李洪志名下的有3处,李瑞名下的2处,李洪志女儿李美歌名下5处,李洪志大妹李君房名下1处,总共价值人民币上亿元。《抹黑》心虚不敢提,咱就列表如下:
李洪志家族在美国11处房产一览表 | ||||
产权登记人 |
地点 |
面积 |
市值(美元) |
备注 |
李洪志 |
纽约州奥兰治县鹿苑镇盖雷山路140号 |
135036平方英尺(约12545平方米)【宅地】 |
49.02 |
法轮功总部龙泉寺所在地 |
纽约皇后区66大道10515号2F公寓(森林社山区) |
750平方英尺(约70平方米) |
23.22 |
||
新泽西州博根县 |
||||
李美歌 |
纽约市皇后区法拉盛59大道别墅 |
1428平方英尺(约132平方米) |
61.5万 |
李洪志母亲卢淑珍在此居住 |
纽约市史泰登岛镇伊嘎大道103号 |
1854平方英尺(约172平方米) |
40.28万 |
||
芝加哥市郊温内特卡镇温内特卡大道570号别墅 |
||||
芝加哥市N Mcclurg街512号公寓32层01室 |
||||
芝加哥市N Mcclurg街512号公寓36层08室 |
||||
李瑞 |
新泽西州米德塞克斯县南布伦瑞克镇饮水溪路27号 |
4297平方英尺(约400平方米) |
103万 |
该房产为李洪志妻子李瑞在1999年5月14日花58万美元购买,现市场价103万美元。 |
新泽西州博根县伍德克利夫湖镇亨特路9号 |
7286平方英尺(约677平方米) |
223万 |
购买于2005年3月4日。1999年11月1日,美国《华尔街日报》披露过该房产。 | |
李君 |
新泽西州霍桑市巴赛克县康奈尔大道80号 |
2038平方英尺(约190平方米) |
2004年9月30日购买。 |
有必要强调一下,以上房产的图片,凯风网上大多能查到,其中多处豪宅还可查到美国网站公布的房产信息,篇幅所限,这些无可置疑的“实证”恕不赘述。笔者只想请教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你们敢提供这些房产的购房款来源吗?我敢断言,绝对不敢!
最后再强调一下,哪一天李洪志和“法轮功”能将上述11处房产的经济来源说清楚了,他们的“辟谣”也就成功了。然而,心虚的“辟谣”只能是欲盖弥彰,太阳是不会从西天升起的!